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

啟航工作坊專題摘要及評論

專題:愛情、性與婚姻 曾昭旭教授

摘要:
在本專題裡,曾老師以很深刻到有點難懂,且夾雜著邏輯敘理的方式來談愛、性、婚姻這三個密不可分的愛情生活元素。愛是一種形而上的,如電光石火間的浪漫觸動,而性正是愛的人間身份,婚姻的結構身份正是愛在人間落實的重要元素。就像曾老師在附文裡所綜結的:「愛是愛情生活中的本質與主體,所以決定感情的意義、價值與美;性是愛的人間身分,所以呈現愛而使愛能夠被感知、辨認,也令人因之而感動感激的要素。至於婚姻,則是愛的人間結構,所以貞定愛情而使愛的結晶仍夠被珍重保存。」
性在曾老師的定義中被放的更廣,他認為廣義的性接觸就是兩個具體的生命互相接觸交往,所以任何人與人間的見面、談話、肌膚相親,只有能彼感知到對方之存在的,都是一種性接觸,而性接觸及心靈親密度與空間距離有其相關,而愛情關係最相應的接觸方式是觸覺,但人能善用性以呈現愛,也可以誤用性以傷害愛,因此曾老師提醒我們愛落入人間,最要算先把握好的,就是性接觸的分際!
而因為對於愛情的永恆要求,想要藉著愛去創造共同的人生,因而婚姻該是兩人共同成長的一串美麗的珠鍊,而非愛情的墳墓。
在新舊婚姻觀中,曾老師將之分成一個是靜態的,一個是動態的。舊婚姻觀中,是先以名份而後有相處的生活事實,進而產生的相處之情,續而累積的恩愛情仇;新的婚姻觀中,以自由為基點,自由的去愛後,產生的情愛,而終自由的選擇進入名份的婚姻關係,但這兩種只是屬於文化演變下的產物,沒有孰優孰劣,反而各有優缺點。如今兩性關係仍舊是人人都要努力下工夫的一個課題。
評論:
我會對於這個議題感到興趣,大概也是跟己身己經走到的生命歷程有關,對於性與愛,是我在幾年前才勇敢去面對的問題,因為所遇到的對象,讓我花了很多的心思去思考性和愛之間的關係,到後來遇到了我的先生之後,對於愛、性和婚姻的體認又到了另一個境地。
我想就直接對於這個議題來談談我對於這三者的關係及我的想法。其實,在當天的兩位講者對於同一個講題,可以說是從對立面的角度來切入,曾老師從人的角度來切入,著重人的自由意志,但又由於人性的錯綜複雜,一旦和文化環境交錯出的是諸多難解的問題,顯少人能夠參透其真義且能身體力行的,就像曾師談到的:人是有限的,心是無常的、飄動的,人必須要以自身自由的主體性去發展出道德性,這樣的關係才能真正的穩固,愛情是需要修養的;而陳牧師較著重倫理的規範去完成美滿的兩性關係。無不可!規範若是經歷諸多的磨練所得的經典要行,的確可以協助人們在短時間內建立起安全的關係。那怎樣才是真正的穩固呢?其實,穩固是人心底很深的一種渴望與期待,但人心是飄動的,在這一點其實兩位講師的想法是一樣的,只是提供的解決方式不同,我個人較偏向曾師的說法,另外我要再加入的一項要素則是「勇氣」。在人和人的關係裡,需要有足夠的勇氣去面對那人性的無常,不論是自己的或是對方的。如此,在面臨變動時,才能有足夠的勇氣及因勇於面對所生出的智慧去處理事情,當然也包括勇於接受屬於自己的或是對方的無常。因為無常是才是唯一之不變。
愛、性、婚姻的問題,要歸結到人的問題去談,我覺得才是根本。但人有百樣態,每個人因著不同的性格背景,或許適合不同的方式。所以,若能在早先的生命裡將重點放在認識自己與接納自己,那麼或許較容易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式。當然,我也認為必須適度的保持彈性,自己生命的彈性,如此在面臨各種困境或問題時,也才能比別人更處之泰然,進而活出更精純的生命。